《宝鸡民革志》编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线,全面、系统、准确记述宝鸡民革各级组织的发展历程和全市民革党员为促进宝鸡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作出的贡献和成就,积累和保存文献,延续历史、实录当代、传承文化,为存史、咨政、育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二、编修要求:
《宝鸡民革志》与《宝鸡市民主党派志·第一编民革》相衔接,上限起于1986年,下限止于2010年。
《宝鸡民革志》的编修工作坚持依法修志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主动征求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严格履行审查验收程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客观反映成绩和经验,也客观反映不足和教训,不溢美,不诿过。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把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贯穿于修志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做到观点正确、资料翔实、内容丰富、记叙深入,把《宝鸡民革志》编成一部具有时代性、思想性、科学性,可读、可信、可用,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志书。
三、工作安排
2009年6月底前,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志书编目。
2009年8月底前,成立编写组,对参与编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布置任务,明确要求。
2009年内,按编目收集资料,编写志书,完成初稿框架。
2010年上半年,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
2010年下半年,送有关部门初审,继续修改完善。
2011年上半年,交主管部门终审验收。通过后,联系出版事项,力争于民革宝鸡市第十次代表大会前正式出版。
四、组织保障
成立《宝鸡民革志》编修委员会,蔡元兴任主任,宋建国任副主任,逯玉中、肖禾、黄宏强任顾问,章震坤、强文、赵宗科、侯景寅、区雅蓉、庞红丽、赵凤林、赵强、王达夫任委员。编委会下设编写组,赵强任主编,郭小军、王文耀等任副主编,成员由主编根据编修工作要求商市委会机关部室和各总支、支部领导遴选确定。